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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粒子出入库登记制度

  放射性粒子出入库登记制度

  1、由当班手术医生及护士收货(验收核对数量登记在册)并存放于核医学科。

  2、手术前手术医生及护士根据粒子计划系统报告到核医学科领取计划使用的粒子数量到手术室。

  3、参加手术的人员必须做好放射防护措施(如铅帽、铅衣、铅手套、头盔)。

  4、手术场地由手术医生及护士负责探测,如有遗漏粒子必须使用备用铅盒盛装并交与厂家处理,并将情况上报管理人员。

  5、手术结束后,必须清点粒子使用数量(与医生、护士核对)并由手术护士登记,手术医生签名后入核医学库存。

  6、手术后 24小时内完成粒子处方的开具,并交核医学科备案收费。

  7、每月将粒子植入术的病人名单及使用粒子数目做报表上报科主任及院方相关科室。

  8、术前、术后注意宜教,提醒患者注意有无粒子脱落,并自觉履行对家属、对社会人员的防护。